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时间:2025-05-01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制度。**将围绕这一问题,从规则、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职责与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调查、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这一规则旨在确保检举控告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地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流程

1.受理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对收到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登记、分类,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初步核实。

2.初步核实。纪检监察机关对初步核实的检举控告,应当查明事实、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经初步核实确有问题的检举控告,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控告人,并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三、责任追究

1.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检举控告人信息,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检举控告人有权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不当行为提出申诉。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制度。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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